2012年10月12日 星期五

Tottoro-無關阿扁

就像美國開國元勛的喬治華盛頓所言:「一個好政府最穩固的支柱就是適當執行的司法」。
事實上,法律對一個社會而言,本來就是「最低標」。然而,正因為是最低標,如果連公平性和「程序正義」都無法確切執行,人們也不用妄想一個國家能有真正的「實質正義」。所謂「程序正義」亦稱「合理的法律程序」(due process of law),就是政府在使用憲法賦予的權力時,一定要尊重憲法所保障的人民權利。
也就是說,當台灣人民連署或超過半數表示贊成阿扁前總統儘速「保外就醫」時,相信許多人想要爭取的,並不只是針對阿扁一個人的權益。更重要的是希望台灣能夠確立公平公正的制度,更希望自己的國家是建築於尊重人權的基礎上。
坦白說,陳前總統和其家族確實是做了「法律不允許的事」(阿扁的自白);財產匯到國外的逃稅行為,當然應該接受法律的制裁。但這些金錢的來源是否為「貪污」所得,並非任何一個人說了就算數。....<詳全文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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