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5月7日 星期二
林保華-朕即法律
但是與法院某次對陳前總統進行無罪判決時,馬總統立即表示與民意有落差,這次長達一個星期,馬總統仍然裝聾作啞。這估計有幾個情況:
一,馬總統偷笑,認為只要再撐幾天,就可以風平浪靜;二,馬總統知道闖禍了,所以法務部長曾勇夫聲稱二審進行若干糾正;三,身在美國的地下總統金溥聰對事件還沒有充分了解,或者尚需觀察事件的進一步發展,因此還沒有做出指示。
這是我在「揣摸馬意」。我這樣猜測,自然無傷大雅;但是如果馬政府的司法人員在調查或判決某一案件時,也這樣揣摩,哪還有司法獨立?
不 幸,台灣就是一個長期進行儒家人治教育的國家與社會,長達半個多世紀的威權統治,就是人治的統治;後來雖然有表面上的民主,但人治思想深深烙刻在某些官員 與司法人員的腦海裡。一事當前,官員們想的不是人民的福祉,而是「長官」是什麼想法?一案當前,涉及敏感政治議題,首先想的,也不是如何依照法律來判決, 而是怎樣判才符合長官意圖;如果法律與長官意圖不符,要運用什麼手段才能達到目的,才會被上司誇獎,從而升官發財。
因此審判陳前總統時,上溯中國歷史來進行道德教育,使人嘆為觀止。當阿扁受虐多年,身心瀕臨崩潰,法務部仍然不放手,因為「君要臣死,臣不得不死」;何況是政治上的敵人?這需要馬總統親自下指示嗎?當然不必,馬在當選總統以前就揚言「子彈已經上膛」,一句頂一萬句。 ....<詳全文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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