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,江宜樺教授二○○六年八月投書報端的一篇文章被瘋狂轉貼,起因於當今
這位行政院長評論了毀損公物不符不服從理念,江的處境與馬英九相似,馬在扁遭貪污罪起訴時說過贊成罷免總統,最近也成為鄉民熱議的話題。不過江與馬有點不
同,馬極早就被界定為政治謀生者,江的讀書人背景尚存餘韻,如今則被一筆勾銷。
檢驗一個人的價值真偽,把權與錢放在他手裡,很快就能辨識一
二。在儒學當道的官場,過往學者從政有如過江之鯽,能保持全身而退者,本來就不多,但江宜樺之所以屢屢被提出討論,除了其前後反差太大,主要是閣揆位置在
憲政運作上很關鍵,他理應在行政權上發揮的功能,如今疑似被自甘內臣的宮廷文化破壞,而這,對陷在政經困境中的台灣傷害太大。
憲政主義的核
心意義是「統治者不得濫權、政府的權力必須受到節制」。江宜樺當年講得頭頭是道,於今,土地徵收的手段不正義,核四公投的規則不正義,服貿協議的程序不正
義,卻令江內閣成了濫權的總代表;當人民面對不義政權,採取民主體制中的群眾運動來合法示威,江揆卻以違憲之虞的集遊法企圖要脅公民順服,這算不算掉入他
一度憎惡的霍布斯式專制主義思維?
今天的馬英九,與當年面對倒扁的陳水扁,在統治正當性上,恐怕只有五十步笑百步之距。馬先生的親信一一爆
發貪瀆弊案,他個人對政治承諾的輕信寡義,其一人決策導致國家治理完全失能,種種獨斷行為,已經乖離了總統這個職務所應具備最起碼的人民信任與道德威信,
長期低迷的民調可為旁證。
這個時刻,曾經侃侃而談的政治哲學若無法勾動江宜樺的本真與初心,仍欲迷失在權力之途上狼狽為奸,則,誰說人民一定要在不服從的框架中不合作?暴政導致暴民,這也是常有的政治後果。肇因者須負完全責任。
記者鄒景雯/特稿〔
資料來源:
自由時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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