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報紙寫說:警政署副署長林國棟表示,警方「應不會」將抗議青年「輕易」當作治安顧慮人口列管,這是用語、認知不同,所謂的列管可能是指「熱線接觸」,透過溝通,希望民眾了解警員執法立場、遵守法令規定,目的是「善意」。
上述新聞真讓人腦充血,從跑社會新聞到從政至今我從沒有聽過「熱線接觸」名詞,只有兒時聽劉文正唱過《熱線你和我》!我特別到「法規網」去搜尋也沒
有找到這個詞,警方應該依法行政,任何作為都應該有法條依據,試問警方是在刑法?警察法?警察職權行使法?什麼法令裡面載明了「熱線接觸」這個名詞了?沒
有法令依據就可以隨意去和年輕學子去「熱線接觸」?所為何來?就算是位高權重的總統或署長可以自己隨便去找人訪視說是要來「熱線接觸」嗎?這成何體統?難
道警方用語也吳敦義化嗎?這是違憲的嚴重侵害人權事件!看來今年「自由之家」的台灣人權指數又將因為警政署的「熱線接觸」而要倒退了!
所以我也決定今天發文問台北市警局,便簽內容如下:(發台北市警局)
台北市有沒有「熱線接觸」的法律用詞?警察依什麼法條令或行政命令可以隨意對任何市民去「熱線接觸」?刑法、警察法、警察職權行使法裡面曾有過「熱線接觸」的用詞嗎?....[詳全文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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