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6月7日 星期四

新唐人-黨員有 兩條命

【新唐人2012年6月5日訊】當今中國,官員們已經全面貪腐,而且日益嚴重。最近有美國媒體報導,中共黨員涉嫌犯罪時,大多只是受到所謂「黨內處分」, 而不是法律制裁。黨員身份成了這些貪官的保護傘,即使東窗事發,也能因此免於或者從輕處罰。學者指出,中共凌駕於法律之上,使黨員擁有很多特權,直接造成 司法黑暗。
《華爾街日報》引用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者薩皮奧(Flora Sapio)的一項研究數據揭示,2009年中紀委總共收到超過130萬份黨員貪污腐敗的舉報案例,但只有14萬件被調查,其中10萬起也只在黨內受到懲處。最終移交給司法機關的案件為數甚少。
報導指出,在中國,有兩套平行的懲罰體系,一套是針對共產黨員的,另一套是針對普通百姓的。當一名黨員涉嫌犯罪時,首先是由黨內的紀檢機關進行調查。
美國「南加州大學」公共政策博士葉科:「其實所有的系統都是在黨的系統控制之下的。那它比公安局長權力還大,在這個時候,黨的這個調查結果,其實是很多處分、比較重大的處分,它首先是由黨來決定的,而不是由法律來決定的。」....<詳全文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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