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些「成功」的要素既然是秘訣,就不只適用於馬先生,台灣社會裡有比比皆是的例子。
比
如說,擁有雙重國籍的李慶安女士。李女士可以在自己口袋裡已經有一本美國護照的同時,卻很不要臉的質疑當年台北市陳師孟副市長。她欺騙台灣人民長達十二
年,詐領納稅人薪水一億多元,但只因為她是中國國民黨人,不僅不用收押,連一天的牢飯也沒吃過;更厲害的是,騙來的薪水一毛半角都不必吐出來!而且,因為
美國法律明確規定,放棄公民身分必須取得國務卿簽名的證明書,所以既然李慶安至今沒有提出證據,她應該還是一個很有錢的美國人。因此,封她為詐騙高手的
「成功」典範,應該是當之無愧。
再者,如駐美辦事處處長劉姍姍女士。這位位居重職而且代表國家的政府官員,因虐待菲傭與詐欺罪嫌,被美國司法單位逮捕收押並認罪協商。但劉女士畢竟是國民黨前外交部長程建人口中的「熱血愛國青年」,她被美國政府掃地出門回台後,....<詳全文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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