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先我要為萬人自首鼓掌!也請李鴻源算我ㄧ份(證據在這裡,請李鴻源和江宜樺找時間好好看一看這一段紀錄片)。
我們不需要讓少數人為下一代的未來而犧牲,當一萬個人一起自首時,政府將只剩兩個選擇:或者認錯,或者被國際媒體當作迫害人權的嚴重事件!
李鴻源說要告818的民眾,而且義正詞嚴地說:「你可以把麥當勞砸壞嗎?否則怎能砸毀政府機關?」我不知道李鴻源到底哪裡有問題。麥當勞也沒派怪手毀人良田,也沒害人喝農藥自殺,更沒有在官司尚未結束時派怪手去拆人家的家,我們幹嘛去拆麥當勞?何況,縱容劉政鴻的又不是麥當勞?我們幹麼去找麥當勞麻煩?
惡狗咬人,當然是去找狗主人索賠,哪有人神經病到去找麥當勞索賠?
不過,還是回到這篇文章的主題:一個人和一萬人有什麼差別?
想要告818的民眾?上千人在一起,你要告誰?逮少數幾個代表,扣他們「首謀」的帽子,發揮白色恐怖「殺雞儆猴」的寒蟬效應?這一招2008年野草莓學運時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已經用過,把台大李明璁教授與師大教授林佳範以違背集會遊行法「首謀」的理由起訴,因而激起學界反彈,發起「百人自首」的連署。兩年後,台大李明璁教授裁定停審並聲請大法官釋憲,林佳範被判決無罪。
但是楊儒門的下場跟他們不一樣,....[詳全文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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