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8月1日 星期四

lawpaper-天龍二部

 國人要的很簡單,不過就是一個真相。
 誰來查出真相,根本與憲法無涉,每個檢察官都有犯罪偵查權,只是長官不准他們啟動罷了。
 事實上,案發以後,都是靠媒體和人民爆料在辦案,軍方只是一再的跳針和敷衍,如果這個時候,最高檢察署或是地方檢察署,還是以本位主義,不願發揮公權力,堅持不介入調查,則不只是紊亂法制,更是草菅人命,枉顧憲法要求的保障人民之義務。
 總統馬英九,連任之後,將整個國家帶往天龍國境,嘴巴說是管到底,其實是無能到底,用人渣來痛斥他,雖稍嫌過火,但確實也是心聲之一,也難怪人民與教授要齊發聲,高喊「今天拆大埔,明天拆政府」。....[詳全文]
全文刊載於法治時報121期,102/8/1出刊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