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代關說,在選舉時收受政治獻金,這非常普遍,但是郭玟成被起訴了。地方法院檢察官曾經四次不起訴,但是都被高檢署發回。這樣四次不起訴而後起訴的紀錄,非常罕見。然而在目前的制度上,每次再議,都會在高檢署碰到同一位檢察官,於是郭玟成被起訴了。
再對照二○一○年九月二日的一則新聞:「888電子遊藝場是由柯姓業者所經營,在93年間為了取得電玩執照,拜託台中市議會議長張宏年向市府主管單位關說,事後業者順利取得2張電玩執照,並給付2140萬元做為前金及後謝。」
國民黨籍的張宏年這個案子是先關說,再取前金後謝共2140萬元。給錢的時間,不是選舉期間。這個案子一、二審都判無罪,後來最高法院也維持原判,可以說無罪確定。
關說國道收費、以及關說電玩執照,那個嚴重?200萬和2140萬那個多?在選舉期間與平時期間對業者的收錢,那個像政治獻金?
然而張宏年無罪確定在前,而郭玟成被起訴在後,是否原因在於一個是國民黨籍,一個是民進黨籍,真是令民眾猜疑了。....<詳全文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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