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的台灣指標民調顯示,若有核四公投,有近六成的民眾反對繼續興建。假如在正常民主國家,這樣的民意早就讓民選政府知道順應民意停建核四。但是國
民黨政府竟然有辦法又要繼續蓋核四,又要博得傾聽民意的美名。而能讓他們可以通吃的,正是這部畸形的鳥籠公投法。以現在的公投法規定,必須要有超過總選舉
人口的半數出來投票才行,相對來說支持續建就簡單多了,只須要坐在家中不投票即可。也就是說,這六成支持廢核四的民意,必須要有八成多,甚至九成的人都出
來投票,才能夠阻止核四。雖然表達自己的意見也是公民責任,但投票當天有事無法參與的情況也所在多有,而這正是江內閣有恃無恐的原因,也是民間團體與在野
黨呼籲要修改公投法的最大理由。
然而做為一個政治學者,江院長的對降低門檻的回應則是讓人無法接受。他說公投是用來補代議政治的不足,是一
種例外。這與事實完全不符,從民主政治發展的歷史來看,代議政治才是因為直接民主受限於國家規模與行政效率,所產生的替代品,而公投之於現代民主國家,更
是一種日常生活中的實踐。光是2012年,美國加州就透過與選舉合併舉行了十個公投議案,這怎麼是例外?有些人說把門檻降低,會使得激進少數決定重要議
題。其實正因門檻降低,人們為了不讓激進少數決定重要議題,才會有動機出來投票。
2001年因為停建核四,陳前總統差點被罷免,....<詳全文>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