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0月8日 星期一

江國慶之母-拿槍的人都躲著

看當初把我兒子槍決的陳肇敏等人都沒事,我很不平衡。那是不是表示,官員以後(誤)槍殺誰,國家賠錢就沒事了?
民 國85年9月12日,一位女童在營區被性侵殺害,我兒子因測謊沒過,就被認為是兇手,被判死刑。事發後,江國慶寫回來的信,都寫他如何被刑求。我先生不甘 心,跑監察院。他也曾去找陳肇敏,跟他說:「如果我兒子有做,一命賠一命;如果沒做,你要還他清白。」我先生請律師,發現命案現場找到的證據都跟江國慶無 關。這時在台中犯下保齡球館性侵女童案的許榮洲被抓,則親口承認是他做的,但軍方都不查清楚。
我先生曾提醒陳肇敏注意許榮洲,陳說,不會抓錯人,就是江國慶。後來沒通知我們,就槍斃江國慶。我先生拿到兒子的死亡證明時,在上面簽:天無公理。陳肇敏為趕快破案升官,將錯就錯。
如果他再慎重調查,江國慶頂多冤獄,不必死,但他不調查清楚,讓我兒子冤死。而且如果不是縱放真兇許榮洲,後面幾個女童也不會遭害。....<詳全文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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