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3月20日 星期二

洪英花-北監 殘酷與不尋常的懲罰

「北監1020」殘酷與不尋常的懲罰
洪英花2012/03/21
一、自由縱剝奪、人性尊嚴不容踐踏:馬英九總統98年5月14日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0條「自由被剝奪之人,應受合於人道 及尊重其天賦人格尊嚴之處遇。」自由被剝奪之人,除喪失人身自由外,其生命健康權、人性尊嚴等憲法保障之基本人權,與一般人所享有者,並無不同(司法院釋 字第653號參照)。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曾指出「兩個受刑人在7.6平方公尺(即2.299坪)面積的牢房中共同監禁是侵害人性尊嚴。」依〈法務部指定各監 獄收容受刑人標準表〉核定每人居住空間0.7坪,法務部資料坦承目前每名受刑人使用面積約0.56 坪,顯不符合人道最低標準,而有違反公約第10條。我國牢房空間配置,悖離聯合國、法務部核定標準及人性對待。更有立委指出,法務部秀出總統牢房照片,美 國友人形容是50年前的美國監獄。陳總統
的司法案件無論是非曲直為何,在長期監禁下,....<詳全文>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