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3月13日 星期二

胡可飛-台灣水門案

台灣水門案,特偵組就這樣辦?
胡可飛2012/03/14
在三月六日,當美牛風暴及禽流感議題正吸引社會目光時,特偵組對去年十二月底爆發的「國安會監控在野黨」一案,悄悄地行政簽結。若觀其新聞稿,調查證據的方法草率到不可思議。
也 許特偵組及社會認為對「現任總統」依釋字六二七號表示「不得進行偵查」,但為避免證據滅失,該解釋文後段仍表示可為「必要證據保全」:檢方仍可對「特定處 所、物件或電磁紀錄」聲請搜索、扣押,並由高等法院組成五人「特別合議庭」審查之,顯見對總統進行偵查時,檢方仍有「聲請」發動強制處分的權限。
如 從壹週刊該篇文章第四十四頁可知,在過去四年的國安事務中,馬先生「只會打電話詢問,詳情則是透過國安會瞭解」,國安會為總統的諮詢機關,總統瞭解事務本 無疑問。但馬先生在瞭解過程中,有無進行指示、命令?如果不調閱總統府及國安會內的會議紀錄、扣押電話錄音,要如何確保總統不會上下其手?....<詳全文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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