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3月18日 星期日

洪英花-生命權危機

打開監獄的黑盒子-扁總統的生命權危機 洪英花
一、扁總統的生命權呈現危機-檢視監獄對扁總統健康照護及醫 療保健之闕漏,侵害扁總統生命健康權,及踐踏人性尊嚴。
二、監獄─>教化兼懲罰受刑人的背後,潛藏矮化人性尊嚴及踐踏基本人權之危機。
三、 人性尊嚴與生倶來和生命同價,德國基本法第一條明定「人 性尊嚴不可侵犯」、「一切國家權力均有尊重及保護人性尊 嚴之義務」。司法院解釋釋字第327號「維護人格尊嚴,為我國憲法保障人民自由權利之基本理念。」第603號「維護人性尊嚴乃民主憲政秩序之核心價值。」
四、生命權為固有權,我國憲法第15條明定生存權應保障,健康權屬於基本人權之一種,包括人民健康照護及醫療保健等基本權利,為生存權 的延伸。健康權之具體實現,則為醫療人權。憲法第157條規定:「國家為增進民族健康,應普遍推行衛生保健事業及公醫制度」增修條文第10條第5項規定:
「國家應推行全民健康保險,並促進現代和傳統醫藥之研究 發展。」李震山教授認為,....<詳全文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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